二十二刘道真为徒
刘道真尝为徒①,扶风王骏以五百疋布赎之②,既而用为从事中郎。当时以为美事。
「注释」
①刘道真:刘宝,字道真。好饮酒,善歌啸。徒:囚徒。
②扶风王骏:司马骏,司马懿第七子,封扶风王。扶风:郡名,在今陕西麟游、乾县以西,秦岭以北地区。疋(p ǐ):同" 匹".从事中郎:官名,将帅的幕僚。
「译文」
刘道真(刘宝)曾因犯事而服劳役。扶风王司马骏用五百匹布将他赎出,并任命他为从事中郎。这在当时被传为美谈。
原文来自:《世说新语》